依据《养老组织处理办法》,养老组织是指依法处理挂号,为晚年人供给全日会集住宿和照顾护理服务,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组织。
养老组织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组织。营利性养老组织处理存案,应当在收住晚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。非营利性养老组织处理存案,应当在收住晚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挂号处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。养老组织处理存案,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存案申请书、养老组织挂号证书、契合《养老组织处理办法》第四条要求(即养老组织应当按着修建、消防、食品安全、医疗卫生、特定品种设备等法令、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展开服务活动)的承诺书等资料,并对真实性担任。